关于2024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
(一)大气环境状况。2024年,我区PM2.5平均浓度为24.5μg/m?,同比下降23.7%,位列全市第一;优良天数322天,优良率88%,同比上升11%,超目标任务两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6,同比下降16.4%,在65区县(含经开区)中排名第13位,同比上升20个名次。
(二)水环境状况。2024年,全区3个党政同责考核断面均为Ⅱ类,优良断面占比100%,同比去年持平。
(三)土壤环境状况。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四)声环境状况。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监测结果为三级、声环境质量一般。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监测结果为一级、声环境质量好。
(五)环境风险状况。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平稳可控,危废处置利用能力持续提升,核与辐射环境良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运行有效,全年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2024年,我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水环境质量管控等目标任务,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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