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
⊙工作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按照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
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建立的党组织为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
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关于党员人数的规定:
|党支部 |3-50人 |
|党总支 |51-99人 |
|基层党委 |100人以上 |
☆拓展: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时间在两年内)而临时组建的机构,或新建立的机构暂
时不具备选举条件的,有一定数量党员的,可以建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不能发展
党员。
⊙党的基层组织关于委员会名额的规定
|支部委员会 |3-5人,最多不超过7|一般不设副书记,必要时 |
| |人 |设1人 |
|总支部委员 |5-7人,最多不超过9|设副书记1-2人 |
|会 |人 | |
|基层党委 |5-9人,最多不超过1|设副书记1-2人 |
| |1人 | |
☆拓展: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名。
★党的基层组织任期
⊙工作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换届制度的通知》(县委组〔2017〕66号)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
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要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换届情况,一般提前4个月书面
报送换届请示。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
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上级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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