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
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
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
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
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
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
,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
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
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全文约1248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