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发〔2012〕17号
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实行先锋积分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党员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解决部分党员活动组织难、作用
发挥难、考核评价难等问题,建立完善基层党员管理、评价、服务的科学长效机制,创
新新时期社会管理新模式,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党员中实行先锋积分管理。现就有
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党员先锋积分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激励激发全体党员主动发挥
作用为主体,以现代信息化手段为平台,以“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为目标,充分调
动党员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的内生动力,实现先锋积分覆盖全体党员、党的工作覆盖全
体群众,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为全面建设富裕安康文明幸福新邹
平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
党员先锋积分管理适用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县的全体党员。
实行党员先锋积分管理,以党员为主体,分类为基础,信息化为平台,量化为依据
,激励奉献为目的。加分和减分相结合,月、季、年周期积分为考评依据。重点把握以
下原则:
(一)服务大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积分设项内容及分值与全县中心工
作、单位重点工作和实际相结合。
(二)分类管理。坚持科学分类、人性化管理,紧密结合单位工作和党员实际。按
行业将党员分为农村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和机关党员三类;按参加党的活动情况分为
流动党员、活动正常党员和长期不能正常参加活动党员三类。适应党员职业特点和身体
状况,科学设置积分项目,合理赋分,激发和调动党员进一步提升整体素质和充分发挥
先锋模范作用。
(三)公平公正。坚持公开透明、群众参与,量化积分要客观、公正、看得见、考
得实、易操作,科学制定先锋积分工作细则,严格标准、程序,保证每个党员知道先锋
积分的标准,知道个人加减分的原因和积分位次,积极参与积分的申请评议,积极参与
“挣”积分的各项工作。
(四)激励奉献。坚持尊重党员的个性差异和个体需求,由过去的党员“评”先进转
变为用积分“量”先进,解决党员作用发挥好坏一个样的问题。对于贡献较大、积分较高
的,除优先推荐各类政治、精神荣誉外,要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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