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关于对执纪审查安全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评估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纪委办公厅:
按照市纪委监委通知要求,现将我县执纪审查安全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以办案安全“零事故”为目标,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的底线思维,坚持做到了严惩腐败案件与安全文明执纪审查相统一,确保了执纪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制度执行情况
一是完善安全工作制度,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为保证执纪审查工作安全,我委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同时,先后制定完善了《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谈话场所管理制度》、《办案人员工作纪律》等制度,全面保障执纪审查期间的工作安全,以制度建设促进和提升审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扎实落实安全要求。在执纪审查期间,对于审查谈话和研判确定为重要的调查谈话,明确由机关2名以上人员进行,每次谈话不超过6小时,杜绝后半夜谈话计划。因工作需要,需将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谈话场所时,要求调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重要的调查谈话全部安排在配有监控和录音录像设备的办案点进行,审查组人员负责对谈话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允许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影像资料由审查组人员制作两份,一份自行保管,一份报案管室备份。纪检监察五室、六室和分管领导每季度检查整理1次录音录像资料。今年以来,执纪审查室共使用审查谈话室7次,其中询问3次,谈话4次,制作保存录音录像资料光盘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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