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条例》 落实党要管党
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辅导报告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党在农村基层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否实现。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突显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要性。
借此机会,今天我们就从《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条例》修订的显著特点、《条例》包含的主要内容和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四个方面共同来学习一下。
一、《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我国是农业大国,要想国家发展必须首先解决好“三农”问题,而解决好“三农”问题,首当其冲的是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用人问题。正所谓“火车快不快 全靠车头带”。
(一)《条例》修订是时代所需。1999年2月中央颁布实施的《条例》,作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法规,为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近20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在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上取得重大进展,积累了重要经验。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明确提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这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需要修订完善。
(二)《条例》修订是基层所望。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组织部认真做好《条例》修订工作。20XX年以来,中组部调研组先后到21个省区市调研,同时委托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调研,广泛听取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同志,特别是县乡村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梳理汇总修改建议1000多条。在此基础上对《条例》逐章逐条修改,并征求30家中央单位和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的意见。《条例》稿先后报经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20XX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12月28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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