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中经常出现的错误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公文质量
有了明显提高。但我们在公文审核过程中,也时常发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归纳起来
,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文格式不规范
公文格式是公文最基本的规范。对此,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下发的《党
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专门用一章的篇幅阐述了公文格式的相关要求;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党政机关公
文格式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不规范的情况。
(一)与标题有关的问题
1.无标题或标题要素不全。按照规定,公文一般应当有标题,且应由发文机关名称
、事由和文种三个要素组成,如:《国家信访局关于召开第七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的请示
》。其意义在于简明扼要地说明公文的核心内容,让阅文者一目了然,不用看正文也能知
道“谁来文”和“什么事”。但我们在核发文稿或收文办理时经常看到,有的公文没有标题
,非得看完全文才知道行文单位的意图;有的公文标题没有发文机关名称;有的公文标
题中,事由概括不够准确、精练,让人看了一头雾水。
2.标题编排不美观。按照规定,标题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
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呈梯形或菱
形。但一些同志对这一规定把握不准,导致有的标题仅与红色分隔线下空一行,显得十
分局促;有的字数较多的标题不分行或分行不恰当;有的回行时把一个词拆开写在了两
行,破坏了词义的完整。
(二)与落款有关的问题
1.不注意区分加盖印章的落款与不加盖印章的落款在编排上的不同。按照国家标准
,单一机关行文时,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成
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发文机关署名右空二字编
排,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
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
空字数。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发文机关不注意这二者之间的区别,有的不加盖印章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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