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建设中的“五小五大”
特色小镇建设要立足做好体量规模的“减法”“除法”和功能效率的“加法”“乘法”。其关键是构建小政府催生大服务,重点是建设小城镇带动大供给,核心是搭建小平台形成大吸力,基础是运用小杠杆孵育大功率,要义是放大小景观培植大经济。
特色小镇在本质上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单元。建设特色小镇是聚集生产要素、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切入点”和“发力点”。特色小镇建设的基础是资源禀赋的独特性和唯一性,因而其规划、设计和建设不能“千篇一律”、万众一“芯”。在实践中,特色小镇在主体方面应该做足“减法”和“除法”,而在功能方面则应该做足“加法”和“除法”。具体而言,就是要理清五个方面的思路,正确处理好“大”和“小”的关系,形成特色小镇建设的“聚合力”和“向心力”。
“小政府、大服务”:深化体制改革,激发建设活力
释放特色小镇内生动力的关键要素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防止机构臃肿和“机关病”的出现。一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大部门制”。依靠现有力量,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行政效率。深入推进特色小镇扩权,强化事权、财权和人事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实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承办并联审批模式,降低行政成本。成立特色小镇专门服务机构,实现服务班子高配、权力下放、封闭运行和自主管理。二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放落户限制。全面开放特色小镇落户限制,落实居住证制度。着力加大对投资者、管理者、技术人员、创业人员、高端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探索以稳定职业、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依据,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制定出台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清单,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三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弹性”收益制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建立低效使用土地再开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流转和退出机制。四是推进投融资机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建立特色小镇建设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和专项债券。支持小微企业设立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大力推行PPP等融资模式。
“小城镇、大供给”:提升发展质量,盘活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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