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基层党建专项巡察的
工 作 方 案
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度贫困地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通知精神,加强省委巡视组扶贫领域基层党建问题专项整改,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开展扶贫领域基层党建专项巡察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检查的方式和主要内容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调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核等方式进行,深入了解掌握各地各单位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 县(市、区)委研究党建工作情况。主要查看县乡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坚持领导带头研究党建、党委(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党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否运转有效形成合力;重点看党委会会议纪要,党委书记、四大家领导干部工作学习笔记、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党建工作文件、党建工作要点或责任清单等印证性资料。(每季度召开1次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每半年通报1次下级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情况)。
2. 县级领导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情况。主要查看缴纳党费情况、讲党课情况、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等。(每年在所在支部至少讲1次党课,并到党建工作联系点或分管领域部门单位讲1次党课)。
3. 县(市、区)党委、四大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主要查看领导班子成员是否都参会,未参会的是否有正当理由、请假手续是否完备;看会议记录中相互批评是否人人发言,相互批评意见与个人记录是否一致;看班子成员对个人查摆问题、征求的意见建议和会上接受的批评意见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措施是否具体可行;看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专项报告及相关附件。
4.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主要查看理论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中心组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讨论次数落实情况等。(全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2次,集中研讨不少4次)、中心组成员落实学习任务情况(学习心得、理论文章等成果不少于2次、理论辅导报告不少于1次)。
5. 县(市、区)领导干部执行联系点制度情况。主要查看县(市、区)联系点制度建立情况、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情况、到联系点讲党课、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等。(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其中4天以上蹲住式调研不少于1次,每年主持并撰写调研报告至少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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