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发展新动能的财政政策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职能,加大对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产业新优势和经济增长新动力。
培育发展新动能面临的挑战
基于需求变动的发展动能后劲不足。需求是经济发展的原生动能。长期以来,在“三驾马车”主导的需求管理范式下,我国形成了由高投资、高外向度和消费支撑的需求侧动能体系。近年来,随着投资边际效益递减、外部需求动力收缩、供需严重不匹配等结构性矛盾的凸显,以“大投大放”式投资、“大进大出”式出口和中低端消费为代表的传统外延式需求动能发展后劲不足。从表征来看,虽然当前消费占GDP的比重有所提升,但总体上我国需求结构仍然由高投资主导。在粗放式强投资刺激政策被抑制、供给管理范式凸显的现实约束下,我国经济发展应多方发力强化开放带动,多措并举提升投资质效,多管齐下激发消费新需求,通过优化内外拉力,加速培育新旧动能转换的需求新体系。
基于要素供给的发展动能约束凸显。生产要素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动能。长期以来,在高投资主导的总量扩增发展模式下,我国依靠劳动力、资本、土地、自然资源等要素的扩张性投入,支撑着GDP的快速增长,以低技术为特征的要素驱动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础动能。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资源环境“紧”约束凸显以及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刚性存在,我国经济发展的传统成本优势趋于式微,经济发展对要素动能由“量的依赖”转向“质的提升”,以新知识、新技术、新模式、高端人力资本等新要素为代表的内涵式要素供给,正成为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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