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重在治理有效
现代化的短板在乡村,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必须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密切结合中寻找制度配置之道。其中,“治理有效”在诸因素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社会转型与乡村振兴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乡村社会正在经历极其重大的社会转型过程。这主要表现为:第一,青年劳动力人口以农民工的身份大量流动到城镇与城市,加速了乡村人口的老龄化进程。第二,乡村社会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方式,已日益转变为一家一户与农业大户或农业企业多元并存的生产方式。第三,市场成为农村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之一,乡土关系形成的熟人社会正在转变为半熟人社会半陌生人社会。第四,乡村社会的成员结构发生变化,在传统农民之外,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工、农业企业主、个体户等群体日益壮大。第五,乡村逐渐由单一的农业生产单位转变为种养加储销为一体的综合性村落单位。第六,土地质量较低的干旱半干旱地区,正在经历显著的人口空壳化与产业空洞化过程。第七,贫困的村庄正在从绝对贫困状态转变为相对贫困状态。第八,伴随青年人口的进城,乡村的小学等文化生产资源趋于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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