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领航乡村治理现代化
郭鲁江
20XX年9月2日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20XX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基层组织作为乡村治理的“主心骨”,扮演着思想引领者、发展带头者、组织协调者、权力监督者等重要角色,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最重要、最核心的领导力量。
只有始终将党管农村工作原则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全过程,夯实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培育人才、乡风塑造、生态维护方面的主力军作用,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确保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健康发展。
要下大力气培养治理“能手”
谋发展离不开人才,抓治理更需要“能手”。党的好政策要落实,核心在基层党组织,关键是带头人。实践揭示:凡是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推进顺利的村庄,都有好的带头人和强有力的党支部,软弱涣散村则恰好相反。因此,下大力气、源源不断地为乡村培养大批治理“能手”,就显得至关重要。
第一,要切实做好“留人”的工作。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干部,树立在工作一线培养、考察和识别干部的理念,畅通选任晋升通道,使人才在基层有“奔头”,切实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并重。
第二,要大力培育乡村人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利用农民讲习所等培训平台,加强基层干部培养锻炼,促进干部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提升。建立完善基层干部能力素质模型,对乡村治理急需的依法行政、组织协调、科技富农等能力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第三,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优化监督考核,对基层的考核体系进行梳理调整,设置符合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现差异化要求,增加基层群众对考核工作的话语权。同时,完善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对在一线工作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适当突破选拔任用条件予以提拔使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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