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矛盾纠纷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加,**区婚姻家庭纠纷数量逐年增多、矛盾相对集中,逐渐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有效遏制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发态势,是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创建平安家庭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必然要求。为扎实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区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纳入社会大调解格局,调动各方资源,强化基础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真正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
一、工作概况
目前,全区共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组织635个,其中依托区调解中心建立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依托综治工作中心、基层妇女维权服务站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镇街级调解室11个、村级623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906名,其中区级调解员共16名,专职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的调解员3人。近三年来共调解婚姻类矛盾纠纷717件,占全区诉调案件总量的70%。
二、工作措施
一是健全机构,构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联合区综治委、区法院、区妇联、区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兰综治[x]4号),对全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构的建立、运行作了明确的规定。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镇街道、村(社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依照依法合理、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权利、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赡养纠纷、扶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等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将家暴投诉纳入110出警范围,在基层派出所普遍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并把妇联纳入公调对接横向联系网络,遇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公安机关接警后及时与妇联对接,共同调处矛盾纠纷。积极争取区法院的支持,建立婚姻家庭维权合议庭1个,对婚姻家庭案件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积极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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